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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ervice

服務項目

收費方式

一、訴訟及強制執行案件

案件類型 收費 備註說明
民事案件 6-8萬元/一審 (1) 實際收費視當事人人數、標的以及個案複雜程度而定
(案情複雜費用另計)
(2) 案件繫屬高雄地區以外之法院每件得酌增五千至四萬元。
(3)若為接續委任得視案件酌減收費。
刑事案件 6-8萬元/一審
家事案件 6-8萬元/一審
行政訴訟 6-8萬元/一審
強制執行 6-8萬元/一件
訴訟狀書 1-2萬元/乙份 亦提供當事人得以包審方式委託,費用大約3-4萬元/一審。
(如為簡易書狀則費用另計。)
閱覽卷宗 1萬元/乙件
律師陪同偵訊 5千元/每小時 提供當事人得以包件方式委託,費用大約4-6萬元/一次

二、非訟案件

服務內容 收費 備註說明
律師函、存證信函 6千-1萬2千元 若郵寄人數超過3人,超出者郵資另計。
審閱、撰寫合約 3千元/小時 亦可按件計酬,費用另議。
合約見證 1-2萬元/乙份 倘須離開本所差或案件標的較大、案情複雜者,費用另議。
聲請本票裁定 1-2萬元/乙份 (1) 人數或本票張數多者,另議。
(2) 包含補正資料、請領謄本、聲請裁定確定證明書等。
聲請支付命令裁定
聲請拍賣抵押物裁定 1萬2千元/乙件 債權金額大者或案件複雜者,另議。
電話諮詢 免費 僅就法院程序、流程問題回覆。如須詳閱法院文書、相關證物、契約、存證信函等 、或討論實質法律問題須另外付費。
現場諮詢 5千元/乙小時 諮詢時間每小時計費2千元,如須詳閱案件卷宗文書,須另付費。

三、法律顧問

服務內容 收費 免費時數 備註說明
法律顧問證書 1萬元 一年免費2小時 3個月內使用完畢
一年期法律顧問 2-6萬元 一年免費
5-15小時
(1) 免費時數,以審議契約、撰擬契約、撰擬存證信函、律師函扣抵。
惟郵寄費、行政規費由當事人自行負擔。
(2) 如聘任兩年期以上法律顧問,費 用得酌減

刑事訴訟

刑事訴訟是指有民眾涉及違反刑事法令,國家為追訴犯罪所進行之相關程序,一般會有偵查、審理程序,當事人依其地位可能為告訴人、告發人、被告、嫌疑人不等。刑事訴訟類型廣泛,常見者有:

車禍傷害、酒駕、肇事逃逸案件。

毒品危害防制條例、藥事法案件。

詐欺、洗錢、銀行法案件。

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案件。

廢棄物清理法案件。

妨害性自主、兒少性剝削條例案件。

偽造文書、偽造有價證券案件。

竊盜、強盜案件。

公然侮辱、誹謗案件。

其他刑事訴訟案件。

民事訴訟

民事訴訟是指有人民相互間發生權利爭執,為解決權利糾紛所進行之相關程序,民事訴訟會有調解、和解、審理等程序,當事人依其地位或為原告、或為被告不等。民事訴訟類型廣泛,常見者有:

車禍損害賠償案件。

詐欺、銀行法損害賠償案件。

侵害配偶權損害賠償案件。

給付買賣價金案件(買賣房屋、買賣機器)。

返還買賣價金案件(房屋違建、漏水解除契約)。

勞資訴訟(給付工資、資遣費、非自願離職書、職災)。

勞資確認僱傭關係案件。

請求借名登記返還案件。

請求清償債務、返還借款案件。

請求給付承攬工程款案件。

商業合約、加盟合約糾紛。

拆除地上物、返還土地案件。

通行權案件(袋地通行、過水權)。

分割房屋、分割土地案件。

塗銷抵押權案件。

終止、塗銷地上權案件。

祭祀公業財產訴訟案件。

家事訴訟

家事訴訟是指有人民因夫妻、子女或親屬相互間發生身分關係、財產關係爭執,為解決權利糾紛所進行之相關程序,家事訴訟會有調解、和解、調查、審理等程序,當事人依其地位或為原告、被告、聲請人、相對人不等。家事訴訟類型,常見者有:

夫妻離婚案件。

夫妻剩餘財產分配案件。

夫妻宣告分別財產制案件。

離婚無效、確認婚姻關係案件。

定未成年子女監護權、扶養費案件。

定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案件。

父母請求扶養費、免除扶養義務案件。

聲請通常保護令、暫時保護令案件。

聲請監護宣告、輔助宣告案件。

遺產分割、請求繼承登記訴訟。

遺囑糾紛訴訟。

請求准予收養子女案件。

法律顧問

提供法律諮詢、出具法律意見書。

撰擬律師函、存證信函。

撰擬合約、審閱合約。

勞資爭議處理。

出席商務會議。

法律課程教育訓練。

非訟服務

非訟服務對象通常法律關係明確,在程序上通過書面聲請、審查,不進行訴訟過程和法官審理法律服務,常見者有:

聲請本票裁定執行。

聲請抵押物拍賣執行。

聲請支付命令核發與執行。

聲請假扣押、假處分等暫時處分。

律師函、存證信函撰擬。

審閱、撰擬合約。

離婚見證、商業合約見證。

夫妻分別財產制登記。

代筆遺囑。

擔任遺囑執行人、遺產管理人。

聲請拋棄繼承、限定繼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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